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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培育国有住房租赁企业 公租房将优先保障困难群体

2018年2月24日15:56:05 来源:辽沈晚报 字号:T | T

     今年辽宁省将重点化解县城房地产库存,根据制定目标,2018年,各市要将县城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调整到22个月以下。日前,辽宁省住建厅确定了本年度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工作要点,除化解库存外,还涉及培育租房市场、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等7方面内容。

 
 
    全省租赁住房房源、分布 将适时对外公布
 
 
    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到2018年底,沈阳、大连市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中的占比要达到5%以上,其他城市要达到3%以上。
 
 
    省住建厅将指导沈阳、鞍山、葫芦岛市在增加租赁房源供应、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政策支持、解决新市民住房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上述城市今年还要培育1家以上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其他各市启动培育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试点工作。
 
 
    去年,沈阳市建立了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今年省内其他城市将完成此项工作,并推进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省房协将建立放心房源发布平台。此外,还将建立全省租赁住房供应月报制度,及时监测房源供应及分布状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省、市、县网签系统联网 监测库存分布和销售
 
 
    化解县城房地产库存也是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制定目标,2018年,各市要将县城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调整到22个月以下。
 
 
    为了完成这一目标,各市县在一季度编制本地区去库存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今年还将推动省、市、县的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联网,监测分析库存分布和销售状况。对于库存较大的县(市)至少召开春秋两次房交会,并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优惠补贴。通过省政府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措施,将房地产去库存与促进人口城镇化有机结合,有序引导农民工和农民进城居住。
 
 
    沈阳、大连等城市关注房价变化 储备相关政策
 
 
    今年上半年开始,还将继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进行规范整顿,以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在商品房预售管理上,省内各市将继续落实“一房一价”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预售资金监管,打击哄抬房价、炒房等行为,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对于沈阳、大连和部分热点地区,今年还将密切关注房价变化情况,好政策储备,正面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另外,还将对房地产企业动态进行核查,包括开发业绩、信用以及查实的信访举报问题等。
 
 
    公租房将优先保障 环卫、公交等行业群体
 
 
    对于公租房方面,今年将着力解决公租房竣工后长期空置和因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交付使用问题,优先安排影响公租房竣工的配套设施建设,及早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今年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将享受到公租房政策,省住建厅要求,发挥公租房的兜底作用,调整有关条款,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
 
 
    但同时要求保障需精准,重点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保障范围,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让以上群体有明显的获得感。
 
 
    个体户、自由职业者 有望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今年还将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首先是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对新市民住房问题开展调研,探索住房公积金如何有效支持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研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人群自愿缴存机制;还将扩大非公企业缴存面,推进更多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各地将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重点支持住房租赁、房地产去库存。
 
 
    此外,今年还将实现全省统一的12329短信服务平台全覆盖,为缴存职工提供多渠道服务保障;并利用各地建设城市数据中心,促进各中心与房产、国土、工商、公安、民政、社保、法院等部门联网信息共享,实现缴存职工“最多跑一次”的愿望。
 
 
    3月起将集中解决物业投诉
 
 
    今年全省物业服务政策标准体系也将得到完善,将制定物业费定价与调整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制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编制出台物业服务标准,以及修订《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
 
 
    从3月份开始,还将在全省部署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重点是集中解决物业投诉,推广使用“易安居”物业投诉报修平台,及时受理、解决业主投诉报修问题。